另外,四十八所授权国电光伏代表其出售其於国电奈伦土默特左旗光伏发电及国电托克托县光伏发电拥有总装机容量共计约105兆瓦之太阳能电站,即不少於80%之股权。待订立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後,公司收购国电项目公司及四十八所项目公司不少於80%股权。
於签订框架协议後五个营业日内,公司须向国电光伏控股公司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支付可退还按金合共1亿元。倘自支付按金日期起计90日内,并无就收购全部或任一国电项目公司及四十八所项目公司订立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则国电光伏将向公司退还双倍按金,相当於就所有该等项目公司退还2亿元,或就该每一项目公司退还5,000万元。
来源:阿思达克财经网